普宁某纺织承包厂老板欠薪跑路,倒霉房东还要垫付工资?
近期普宁流沙秀陇村河东区出现了出租厂房给XX老板作为内裤生产厂,因老板拖欠员工工资30多万元,欠楼主租金8万多元,合计:约40万元。租厂老板于八月十五日已搬厂逃走,去向不明。
得知后,员工们一齐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,市局及街道有关部门非常重视,立即组织专人到我村与被欠工资的员工们进行协调,按劳动法规定,楼主应负连带责任,因老板去向不明,无法联系,楼主应先付租厂老板所欠员工工资,楼主如没有支付,有关部门要对该楼房进行封闭使用。
为维护村民合法权利,要对此案例为鉴。年底将至,村委会提醒村民,应了解你所出租的楼房,老板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及拖欠租金,有没正常营业。如有拖欠,提醒你注意厂内生产设施不要给老板搬迁,如有搬动,阻止不了的应马上报告村保安队,请求协助。
但网上也有声音说:
1)房东将房子租给租客,租客用来用外加工生意,是外省人士,请问若租客拖欠工人工资逃跑,房东需要代为清偿工人的工资吗?
房东没有过错,无需承担支付工人工资的义务
(2)要是房东收取了欠款保证金,是在保证金范围内代为清偿还是无线连带责任?
收取的欠款保证金支付房租后,剩余的部分,可以清偿工人的工资
(3)房东收取的欠款保证金应该怎么处理,是放在自己这里还是交有关部门?
让工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后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。
(4)若是房东将自己的个体营业执照给租客用,租客逃跑后房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?
房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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